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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清涧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刘生胜

[日期:2011-11-08] [字体: ]

  近日,记者就清涧县保障房建设的有关问题,采访了该县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刘生胜。记者:清涧县城所处地形狭小,城市可利用的建设用地稀缺,清涧是如何克服这个困难的?

  刘:征地难问题是我们遇到的第一大难题。清涧县努力破解土地制约,在依法依规用地中调整思路,千方百计盘活土地资源,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单列,做到优先供应、应保尽保。为了保障建设用地,我县规定,凡是县上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,全部要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,现已配建了100套6000平方米,“十二五”期间还将配建300多套2万多平方米。我县坚持发展用地能储尽储,制定了详细的城区空闲土地及园区用地储备方案,将城区内所有未建设土地统一登记造册,禁止非法买卖和违法建设。县政府正在筹措建立土地储备专项基金,采用滚动模式对城区空闲土地进行收储,高度垄断土地资源和土地一级市场,目前已征得建设用地600亩,到“十二五”末储备达1000亩,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足额供给。

  同时,坚持土地资源市场配置。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。积极搞活土地二次开发,建立低效利用土地收回制度,挖掘建设用地潜力,盘活闲置土地资源,拓展城市建设空间和资金来源。

  记者:一直以来,资金是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最大瓶颈,清涧县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?

  刘:资金严重紧缺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又一大难题。我县充分利用中省市政策,通过多渠道来筹集资金。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,抓住国家和省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资机遇,赴省到市努力争取,目前已获得国家和省市各类专项资金2740万元。同时,积极主动与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接争取融资,我县已向省保障公司申请贷款4500万元,正在审批办理当中;二是加大城市配套费征收力度,所有建设项目的城市配套费足额征收,专用于城市建设,从中切出30%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;三是国有资产置换及市场化运作解决一块,县财政每年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20%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;四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,严格执行廉租房、经济适用房、公共租赁房建设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免收政策,经营性收费实行低限减半征收;五是推行租售并举,拓宽投入渠道,有效解决资金严重短缺问题。

  记者: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时间及任务紧迫,清涧县如何完成上级要求的阶段性任务目标?

  刘:为了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,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我们做出以下承诺:首先,年内开工新建廉租房204套、经济适用房50套、公共租赁房100套,完成棚户区改造25户。年底前,力争40%的项目达到主体封顶,30%的项目达到正负零以上,30%的项目达到基础开槽或打桩阶段。同时,我县今年对廉租房住户按上级规定实行了租金补贴按月拨付、“一卡通”发放制度,做到应保尽保。其次,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管,把保障性住房建成“放心房”。坚决执行项目法人制、招投标制、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,从项目立项、设计、施工图审查到施工招标、监理、验收,每个环节都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;层层落实安全责任,加大建设安全监管力度,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。第三,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,严格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和分配程序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记者马媛媛

收藏 推荐 打印 | 责任编辑:高培路 | 来源:榆林日报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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